为实现中山医院的总体目标,培养一批进入医学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后备梯队,我院自2015年起实施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现将2021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近5年指2016-2020年)
本计划限本院在职职工申报(住培医师、在站博士后、科研助理等不可以申报,专培医师可以申报),分为“优秀骨干计划”和“优秀青年计划”两个层级。
(一)“优秀骨干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近5年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
4、近5年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二)“优秀青年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5年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
(三)已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资助者,不能再申请本计划;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层次计划;获得过“优秀青年计划”者结题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报“优秀骨干计划”;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
1、符合条件的拟申报者,请填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于4月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送我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2、科研处对申报者及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
3、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者,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形式、时间地点根据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培养名单,报请院务会批准后,正式列入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三、管理与考核
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期限为两年;“优秀骨干计划”每年资助10万元,“优秀青年计划”每年资助5万元。
资助经费可用于科研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会议差旅费和劳务费等,其中劳务费不超过资助总额的25%。
科室应创造良好科研环境和条件,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未及时提交年度报告、研究进展缓慢或经费使用执行不力者,第二年经费减半拨付。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21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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