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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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021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为实现中山医院的总体目标,培养一批进入医学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后备梯队,我院自2015年起实施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现将2021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近5年指2016-2020年)

本计划限本院在职职工申报(住培医师、在站博士后、科研助理等不可以申报,专培医师可以申报),分为“优秀骨干计划”和“优秀青年计划”两个层级。

(一)“优秀骨干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近5年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及以上;

4、近5年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二)“优秀青年计划”申报条件:
  1、申请者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5年作为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

(三)已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资助者,不能再申请本计划;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层次计划;获得过“优秀青年计划”者结题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报“优秀骨干计划”;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及时间节点

1、符合条件的拟申报者,请填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并于4月3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送我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2、科研处对申报者及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

3、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者,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形式、时间地点根据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培养名单,报请院务会批准后,正式列入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三、管理与考核

中山医院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期限为两年;“优秀骨干计划”每年资助10万元,“优秀青年计划”每年资助5万元。

资助经费可用于科研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会议差旅费和劳务费等,其中劳务费不超过资助总额的25%。

科室应创造良好科研环境和条件,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未及时提交年度报告、研究进展缓慢或经费使用执行不力者,第二年经费减半拨付。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21年04月01日

 

 


附件下载:
2021040610485648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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