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专家: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执行期限: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二、启明星(B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企业应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三、启明星(C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3.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企业应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 ,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B类和C类: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企业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院内申报
根据往年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我院一般为2-3名,具体数额以科委的通知为准。
备注:根据往年要求,基地规培人员不建议申报。
1、我院拟申报者,请于12月18日周三前将《启明星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申请人封面签字后送我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科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2、初定12月23日至26日择期进行院内答辩,每人PPT汇报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申报人数太多,将增加一轮函审,择优进入答辩评审。
3、通过院内答辩评审者,另行通知按以下方式进行正式申报。
(二)正式申报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stcsm.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项目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5日。
四、评审方式
项目评审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科委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中山科研处咨询电话:697552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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