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申请人:
现将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正式提交时间截点和形式审查要求等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尤其是改革要点和举措、申请须知、各类项目填报说明等,以及2019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项目申请人)(附件1),认真撰写申报书。
二、时间截点:
请各位申请人于3月1日前提交最终版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及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至我院科研处,电子版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建议正文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纸质附件材料装订在正文之后盖章页之前。按复旦大学要求,无纸化试点项目也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形式审查要求
1、2月14日形式审查培训会PPT见附件2,请参考。
2、医学部已发布了指南有关要求与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3),以及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请参考;其他学部的形式审查要点还请参阅各类项目撰写提纲,以及指南中各学部的要求。
3、导师同意函和同行专家推荐信格式见附件5-6,请参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有以下特殊情况者,请2月25日(周一)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非本院正式职工者(如科研助理等):非复旦大学在编人员依托复旦大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协议书(格式见附件7.1)及工作单位同意函(格式见附件7.2)(各5份)
*注:规范化培训基地人员,若已与医院签订“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暨劳动合同”,则无需提交“无依托单位”科研人员申报合同。
(2)研究内容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格式见附件8,纸质版2份,申请人及依托院系负责人已签字)
2.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请申请人自行至人事部门办理。
3. 我院人员作为项目参与者,即复旦大学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基金时,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申请书及《2019年度复旦大学人员参与外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审核登记表》(附件9),我院人员签字后至我院科研处签章(5号楼509室),之后至医学科研办(治道楼306室)办理盖复旦大学公章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王翔宇联系(2220 612167)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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