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为发展和利用好本市卫生计生政策研究力量,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开展政策研究的积极性,今年将继续开展自选课题的申报、研究工作。现将2018年卫生计生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的征集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由各单位自主选题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个)。通过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筛选若干课题予以立项。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我院拟申报者请仔细阅读指南和填表说明,填写《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类)计划任务书(2018版)》(以下简称“计划书”,见附件),于2018年2月26日(周一)前将纸质版一式4份签字后送我院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ke@zs-hospital.sh.cn。
如超过2项,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上报市卫计委。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对医改和发展健康产业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区、本领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
(三)通过研究可以获得所需政策制定依据和适宜政策建议;
(四)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本次立项;
(五)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六)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予以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为2万元。
四、课题管理
(一)自选课题纳入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政策研究课题统一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将加强对自选课题的跟踪管理。
(二)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市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开题、中期评审及结题验收。
五、进度安排
(一)2018年3月,完成自选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
(二)2018年4-11月,开展课题研究。
(三)2018年11月,统一结题验收。
科研处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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