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申请人:
现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和形式审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一)2月20日周一下午3-4点在5号楼6楼大会议室举行“国自然讲座暨形式审查培训会”,请各位申请者或执笔者务必参加。
(二) 2月23-24日提交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请书及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至我院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电子版网上提交,2月27日至3月1日退回修改)(未按期提交者,科研处不再负责进行形式审查)
(三)3月2-3日提交最终版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及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至我院科研处,电子版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四)特别提醒:有以下特殊情况者,请2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国家杰出青年者:国家杰出青年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1份)、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电子版+纸质版2份) ,待学术委员会意见返回后,可以退回修改。
2、申报创新研究群体者: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1份)、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电子版+纸质版2份) ,待学术委员会意见返回后,可以退回修改。
3、申报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协议书(纸质版2份)
4、申请人为博士后者:博士后申报承诺函(纸质版2份、已办好内部流转手续)
5、申请人非本院正式职工者:“无依托单位”科研人员申报合同(4份,附工作单位同意函*)
*注:规范化培训基地人员,若已与医院签订“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培训暨劳动合同”,则无需提交“无依托单位”科研人员申报合同。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请申请人自行至人事部门办理。
6、研究内容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纸质版2份,申请人及依托院系负责人已签字)
二、形式审查要求
1、医学部已发布了审查要点,见附件2.1-2.3,其他学部的形式审查要点还请参阅附件4中的各类项目撰写提纲,以及指南中各学部的要求。
2、项目申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说明、要求、协议等文件已整理,附在本通知附件中,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王翔宇联系(2220 612167)
附件:国自然申报时间节点及形式审查通知附件(1-4)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科研处
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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